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改革试点初见成效
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申报改革,是当纳税人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的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以使用一张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今年9月,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财产和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12月1日,上述五地开始试点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将10个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对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减少约2/3,数据项减少约1/3。
除此之外,此次改革还将税源信息填报从申报环节分离出来,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这有利于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填报时间,也有利于错峰办理涉税事项。系统还可根据税源信息自动生成申报表并计算税额,有利于避免纳税人漏报、错报。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樊勇表示,此次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改革集中了信息获取的渠道,去除了重复数据,更有利于税务机关掌握情况、量化比较。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试点地区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工作运行良好,改革取得初步成功。税务总局将与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展开充分交流,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尽快提炼形成一整套可推行的制度、规范、软件、教材等,为下一步全国推广打好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