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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

2023-06-16 人民日报 刘志强

  6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及下一步重点举措汇报。6月14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

  市场准入持续放宽,优惠政策不断落实

  “近年来,各部门各地方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培育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袁达介绍了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进展。

  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推动出台并深入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推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优化政务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促进要素资源畅通流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连续5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破除隐性壁垒,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修订反垄断法,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高质量社会信用环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表示,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加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截至5月底,我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超过1.18亿户,民营企业超过500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以上;已有4600多万家企业累计使用电子营业执照2.5亿多次,大幅节省了人力、文书和时间成本。”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经营主体。1至4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689亿元。”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介绍,近年来,税务部门努力打造便捷高效能的税收营商环境,目前96%的税费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全国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业务量占比达95%以上,“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措施。”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助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持续深化“一网通办”。近3年,备案类项目数量占企业投资项目比重超过98%。

  投资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政策指导,制定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并针对地方、企业、咨询机构和金融企业开展了系列专题培训。

  投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投资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集中修订和废止了一批规章、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投资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投资管理方式进一步创新。各地积极探索投资管理新模式,有的协同推进“承诺制”“区域评估”等改革,大幅压减审批时间,还有的依托投资在线平台统筹建设管理系统,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

  下一步,将聚焦企业和地方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纵深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报建等领域改革的衔接,确保改革协同发力。二是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有关银行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提升投资主体融资便利化水平。三是总结地方在开展“项目分层确权”“联合验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适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研究拓展投资领域“承诺制”改革的范围,重点推动解决报建审批程序繁琐、周期长、项目落地慢等问题。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服务外贸创新发展

  今年前4月,我国新设立外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31.1%,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994.6亿元,同比增长2.2%。

  外资项目接连落地,得益于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今年1月1日,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正式施行,新增239条鼓励条目,新增条目达到历年新高,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将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一是研究出台更大力度吸引外资的政策措施,促进内外资企业务实合作;二是在评估近几年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效果基础上,研究缩减海南自由贸易港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措施;三是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袁达说。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介绍,6月12日,海关总署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6条”,“更好支持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方面,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优化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退货措施,大力支持保税维修新业态发展;更好服务加工贸易等创新发展方面,创新海关监管机制,优化作业手续,进一步推进加工贸易便利化;更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方面,加强‘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培育。”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袁达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分批次加快推出针对性政策措施,深化市场化改革、强化法治化支撑、提升国际化水平,通过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