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在秋季经济声明中对数字经济和员工认股权征税
2021-07-20
2021年第2期
加拿大副总理兼财政部长于2020年11月30日发布了《支持加拿大人和抗击COVID-19:2020年秋季经济声明》。鉴于2020年3月预算不足,该声明是加拿大政府解决长期税收问题的第一个机会,包括数字经济税收和更严格的员工认股权规则。该声明还借鉴了在COVID-19第二波大流行之后处理经济问题的某些措施。
为了配合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在内的解决数字经济税收的国际努力,该声明建议向加拿大消费者提供数字产品或服务的非居民供应商必须注册商品服务税/统一销售税(GST/HST)。非居民供应商被要求向加拿大消费者收取并汇出商品服务税/统一销售税(GST/HST),并且其销售额促进第三方卖方销售数字平台的发展。
为了促进遵守这些要求,并符合OECD关于数字经济的建议,将为不在加拿大开展业务的非居民供应商和非居民分销平台运营商提供简化的GST/HST登记和纳税框架(例如,在加拿大没有常设机构)。在此简化系统下:
将提供简化的在线注册和纳税系统;
征收和汇出税款的要求仅适用于企业对消费者(B2C)的供应,以及消费者的常住地在加拿大的情况;
使用简化注册系统的非居民供应商和非居民分销平台运营商将无权享受进项税收抵免;
注册要求在12个月内销售方向加拿大消费者提供的数字产品或服务的应税供应总额超过或预期超过30000加元;
除非该购买仅用于企业商业活动,GST/HST注册企业被要求从非本地供应商和非本地分销平台运营商购买数字产品和服务时进行自我评估并缴纳GST/HST。
加拿大政府制定了新规则,以确保对通过物流仓库和基于平台的短期仓库供应的商品适当收取GST/HST。适用于加拿大数字经济税收的拟议新规则将于2021年7月1日生效。
该声明还建议更改员工持股福利规则。根据该声明,当雇员根据雇员购股权协议购买企业股份时,行使购股权时股份的公允市场价值与雇员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包括行使价和为获得期权而支付的其他金额)被视为应纳税的员工福利。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时,可以使用等于收益一半的股票期权扣除额。由于这项拟议的变更,员工的持股收益实际上与资本收益税率相同。
2019年,加拿大预算宣布政府计划限制大型企业受雇的高收入个人的雇员享受股票期权扣除税收优惠。为了推进这一目标,该声明对日历年度员工认股权数量设置了200000加元的限额条件,因此,这些高收入员工符合享受股票期权扣除条件。
如果员工行使超过200000加元上限的员工股票期权,行权时股票的公允市场价值与员工为获得股票而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将被视为应税的员工福利。雇主有权就其雇员收入中所包括的股票期权收益获得所得税减免。
新规定通常适用于2021年6月之后授予的员工股票期权以及公司或共同基金信托的雇主。
由加拿大控制的私营公司(CCPC)的雇主通常不受新规定的约束,并且,年总收入不超过5亿加元的非CCPC雇主通常也不受新规定的约束。